廢舊鋰電池回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一章 總論
1.1 項目概述
1.1.1項目名稱
年處理2萬噸廢舊鋰電池回收建設項目
1.1.2 項目承辦單位
深圳市怡泰水處理有限公司
1.1.3 建設內容和規模
項目占地面積133340㎡(200畝);
項目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
項目性質為:新建項目
1.1.3.1建設內容
項目總占地面積133340㎡,總建筑面積150000㎡;
主要建設內容有:
1、一號車間,占地面積6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8000平方米,三層;
2、二號車間,占地面積6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8000平方米;三層;
3、倉庫,占地面積18000平方米,建筑面積36000平方米,三層;
4、辦公大樓,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建筑面積9000平方米,六層;
5、員工宿舍、食堂,占地面積1500平方米,建筑面積9000平方米,六層;
6、物流配送廣場(含原材料堆放搭建棚、配送停車位等),占地面60000平方米,建筑面積60000平方米,一層;
7、其他輔助建筑(配電室、門衛、圍墻。污水處理站)若干。(參見圖表1-4)
各項指標如下所示:
1.1.3.2產品規模
項目建設后實現:每年處理廢舊鋰電池2萬噸,同時年產1.2萬噸再生料(以下再生料均為鈷、鎳、錳、三元材料、鋰及鐵和鋁等材料),項目正式運營后每年可實現年銷售額155,520.00萬元(十年期平均)。每年給政府來來稅收約18,744.62萬元(含所得稅)。
1.1.4 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1.1.4.1投資估算
項目總投資估算為72,919.29萬元。
其中:固定資產投資54,475.99萬元(設備購置、土建工程等)。
流動資金18,443.30萬元;
1.1.4.2 項目工程資金籌措方案
項目資金均由企業自籌解決
1.1.5 建設地址
項目擬建廣東省惠州市,靠近高速、鐵路郊區區域
1.1.6 建設性質
新建項目
1.1.7 建設工期
項目周期18個月
1.3.可行性研究依據
1.3.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6;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2016;
1.3.2 有關政策性依據文件
《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國家計委、建設部頒發《關于建設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的試行辦法》;
國家計委、建設部頒發《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和參數》;
《國務院投資體制改革決定》;
《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
承辦方的委托書及其提供的有關資料
《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
相關的行業規范和標準
工信部發布《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
1.4可行性研究范圍
本可行性研究報告主要針對項目建設進行主要分析研究,通過對深圳市怡泰水處理有限公司年處理2萬噸廢舊鋰電池,同時年產1.2萬噸再生料建設項目的建設背景、市場前景、建設規模、工程技術方案、環境保節能、安全衛生以及招投標等方面進行研究,提出可行的方案,并在此基礎上對項目投資進行估算及技術經濟分析;對項目的經濟指標做出初步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項目建設的背景及必要性
2、項目建設條件及可行性分析
3、項目建設內容、規模和工程技術方案
4、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5、項目財務評價
1.5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原則
(1)可研報告的編制范圍、編制深度等滿足有關規定要求;項目建設必須遵循國家的各項政策、法規和法令,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方向及行業和地區的規劃。
(2)根據《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的規定確定項目建設標準和規模。
(3)嚴格執行國家計委關于政府投資項目建設標準和節約建設用地、節能、節材要求。
(4)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地方經濟承受能力和實際需要,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適用、簡樸莊重,建設規模適當的原則。
(5)對于建設廠房、職工宿舍、科技大樓(辦公、研發)、交通、消防、給排水、供電、環保及室外工程等方面進行了綜合考慮。
(6)項目總體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符合今后的工作需要。另外,在建設過程中不會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產生過大的影響。
(7)采用的工藝技術要先進適用、操作運行穩定可靠、能耗低、基本無三廢排放、產品質量好、安全衛生。
(8)以科學、實事求是的態度,公正、客觀的反映本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工程投資堅持“求是、客觀”的原則。
(9)通過對市場的分析研究以及對項目規劃的研究,推薦項目的建設規模、方案,論證項目建設的合理性。
1.6可行性研究結論
深圳市怡泰水處理有限公司年處理2萬噸廢舊鋰電池、年產1.2萬噸鈷、鎳、錳、鋰及鐵和鋁等再生材料建設項目符合國家與當地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鼓勵類項目范圍,項目選定設備具有技術先進性,前瞻性,成熟性;產品工藝方案可行,具有廣闊的銷售市場。項目建設完畢滿負荷達產后,可實現年銷售收入155,520.00萬元(含建設期十年平均),年創稅收18,744.62萬元(含所得稅);有力地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并符合當地投資標準與產值稅收標準。同時能直接解決當地人員就業450人,社會效益顯著。項目建設不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總結:
①項目所屬行業所屬環保、新能源循環經濟行業,運營生產中無污染、能耗低,是當地產業結構調整政策的鼓勵類項目范圍中的產業。
②項目總投資72,919.29萬元,符合當地投資標準;
③項目運營目滿負荷達產后,可實現年銷售收入155,520.00萬元,年利稅42,260.98萬元;符合當地產值稅收標準;項目工程建設中,將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文件、政策,符合當地建設規劃指標。
第二章 項目的背景與建設的必要性
2.1項目建設的背景
近年來隨著人們環境保護意識的不斷提高以及自然資源的不斷消耗,環境友好的鋰離子電池被開發出來并得到廣泛使用。鋰離子電池具有工作電壓高、體積小、質量輕、能量高、低污染、循環壽命長等優點,已成為新能源汽車、電瓶車目標市場的絕對主力產品。
然而,巨大的電池生產消費帶來了數目驚人的廢電池。雖然相對于一次電池,鋰離子電池對環境的影響相對較小,但是鋰離子電池的正、負極材料、電解液等物質對環境和人類的健康還是有很大危害的。據報道,美國已將鋰離子電池歸類為一種包括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蝕性、反應性等有毒有害性的電池,是各類電池中包含毒性物質最多的電池。長期以來,我國未對大量廢棄的鋰離子電池進行特殊處理,其主要進行填埋處置。雖然現在也有一些企業開始了廢鋰離子電池的回收處理,然而由于技術和經濟等方面的原因, 目前鋰電池回收率還很低,不到2%,給環境造成巨大威脅和污染,同時對資源也是一種浪費。
分析表明: 鋰離子電池平均含鈷12%~18% , 鋰1. 2%~1. 8%, 銅8%~10% , 鋁4%~8% , 殼體合金30%。以鈷為例,一個重約40g的電池,含金屬鈷約6g(大約占15%),按每年報廢1億只計,其中可回收的鈷約為600噸,廢舊鋰離子電池中鈷含量較鈷精礦中含量還要高。可見,實現廢鋰離子電池的資源化回收,能有效緩解我國金屬資源的短缺問題。再生處理廢舊鋰離子電池能獲得多種金屬及其鹽,根據目前該類產品的市場行情,將獲得巨大的經濟效益,這也是推動廢舊鋰離子電池回收處理行業發展的主要動力。
根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利用廢鋰離子電池回收提取有色(稀貴)金屬和生產產品的企業將享受國家稅收優惠。并且在《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環發[2003]163號)中廢鋰離子電池被列入重點收集范疇,要求進行資源化再生或無害化處理處置。這些政策均體現了國家鼓勵廢電池回收的政策導向。因此,如何在治理“電池污染”的同時, 實現廢舊電池有色金屬資源尤其是鈷的綜合循環回收, 已成為國家與社會關注的熱點:
1、2012年6月國務院發布《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提出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建立動力電池梯級利用和回收管理體系;引導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加強對廢舊電池的回收利用,鼓勵發展專業化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嚴格設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企業的準入條件;
2、2014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提出研究制定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政策,探索利用基金、押金、強制回收等方式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建立健全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體系;
3、2016年1月,發改委、工信部、環保部、商務部、質檢總局聯合印發《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2015年版)》,提出建立上下游企業聯動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落實生產中責任延伸制度;國家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在技術研發、設備進口等方面給予支持;
4、2016年12月,工信部組織編制《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再次明確鼓勵汽車生產企業、電池生產企業、回收拆解企業與綜合利用企業等通過多種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網絡;
自2009年開始推廣新能源汽車至今,我國的新能源汽車行業實現了快速發展。消費電子類鋰離子電池壽命一般為1-3年,動力電池壽命一般為8-10年,預測到2020年,全球廢舊鋰離子電池的數量約為250億只,重量達50萬噸。第一輪推廣的新能源汽車已經駛過5到8個年頭,我國動力電池即將迎來大規模的報廢期。相關分析指出,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將從2018年開始爆發,當年即可達50億元規模。到2020年和2023年,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市場規模將進一步增長至136億元和311億元。
2.2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2.2.1項目的建設有利于減少廢舊電池對環境的污染
鋰電池主要是由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電解質和隔膜等幾部分組成。正極通常用粘合劑聚偏氟乙烯(PVDF)將正極材料固定在電極上制得。負極一般采用石墨結構的碳素材料,如碳/石墨插入材料,由碳素材料、乙炔黑、粘合劑按一定比例混合涂覆在銅箔上制得。隔膜主要由聚丙烯、聚乙烯微孔薄膜或二者雙層組成,其厚度在10 μm左右。電解液主要是含鋰鹽的有機溶劑,其中鋰鹽通常是LiPF6,也會用LiClO4 或LiBF4。有機溶劑通常為碳酸酯類(碳酸二甲酯、碳酸乙烯酯、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等)。外殼為不銹鋼、鍍鎳鋼或鋁殼等。這些物質的存在會使得隨意丟棄廢舊電池造成水污染,危及水生物的生存和水資源的利用。廢酸與廢堿等電解質溶液則會使土壤酸化或堿化。
根據項目的設計能力,每年將會回收2萬噸廢舊電池,將會為大力降低廢舊電池對環境的污染。
2.2.2 項目的建設有利于中國非可再生資源的再利用
礦產資源是自然資源中的一種對人類有重要作用的資源,它是指經過地質成礦作用,使埋藏于地下或出露于地表、并具有開發利用價值的礦物或有用元素的含量達到具有工業利用價值的物質。礦產資源是進行社會生產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現代社會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都離不開礦產資源。礦產資源屬于非可再生資源,其儲量是有限的。礦產資源是重要的自然資源,它不是上帝的恩賜,而是經過幾百萬年,甚至幾億年的地質變化才形成的,它是社會生產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
廢舊鋰電池報廢后包含的物質并未消失,只是經歷了 “ 礦產資源 —原材料 — 加工制品 — 流通消費 — 報廢產品 ” 的生命周期歷程,其組成要素的物質形態發生變化,但物質本身仍然存在。
根據項目的設計能力,項目年產1.2萬噸再生材料。項目的建設有利于國家非可再生資源的再利用,節約中國的資源,符合《國土資源部關于推進礦產資源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的意見》國土資發〔2016〕187號的礦產資源節約和高效、循環再利用文件精神。
2.2.3 項目的建設有利于規范廢舊電池回收行業的發展
2017年初,工信部、商務部、科技部已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再生資源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備受關注的新能源動力電池回收再利用問題,被列入重大試點示范工程。目前市場上所有電池都是化學物品,如果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技術落后,都可能會對環境產生污染。
然而目前市場上90%的廢舊電池都未被回收,剩余10%廢舊電池都被個人或者無技術、資質的企業二次回收再利用,他們不僅技術落后,而且不顧環境污染任意排放。不僅僅擾亂了不成規模是市場,而且埋下了極大的環境與安全的隱患。
深圳市怡泰水處理有限公司擬建年處理2萬噸廢舊鋰電池項目,擁有電池回收完整技術(引進美國、歐盟、日本先進的干法、濕法、生物法回收處理技術)并與清華大學有長期合作,使電池回收行業在中國得到持續、有效的發展,為國家環境保護與非再生資源循環利用做出重大的貢獻。
2.3項目建設的可行性
基于以上行業背景與國家政策的大力扶持、重視,深圳市怡泰水處理有限公司大力響應國家號召,并充分抓住市場,擬建年處理2萬噸廢舊鋰電池回收項目,項目的建設具備以下可行性:
1、2017年,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印發《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該項目建設屬于第一條“ 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中的第A142“氫動力電池,鋰離子電池高性能/低成本正極材料、高容量新型(硅碳)負極材料、高性能隔膜材料回收設計制造技術”;A148“用于電子級產品包裝的加工設備及原材料技術”;A170 、A171、A172“符合環保要求的廢舊電池回收處理工藝與裝備技術”、“電子廢棄物干式分離回收技術”等等;
同時,項目屬于第三條“鼓勵支持發展的重點行業”中的C39:“含重金屬廢棄物安全處置技術設備開發制造及處置中心建設”、C44:“廢舊電器電子產品、廢舊電池、等再生資源循環利用技術與設備開發”C46:“高效、節能、低污染、規模化再生資源回收與綜合利用中,有價元素的綜合利用”;C58:“新能源有色金屬新材料生產中,新能源:高容量長壽命二次電池電極材料”,項目是國家大力鼓勵、支持類項目。
2、符合廣東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精神。
3、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是項目順利實施的又一保證。有關部門對該項高度重視,全力支持該項目的上馬建設。
4、該項目建設規模適中,技術方案可行,經濟效益較好,建設條件落實,自籌資金到位,投資風險較小。
因此,從總體上看,該項目是可行的。
目錄
第一章 總論 6
1.1 項目概述 6
1.1.1項目名稱 6
1.1.2 項目承辦單位 6
1.1.3 建設內容和規模 6
1.1.3.1建設內容 6
1.1.3.2產品規模 7
1.1.4 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7
1.1.4.1投資估算 7
1.1.4.2 項目工程資金籌措方案 8
1.1.5 建設地址 8
1.1.6 建設性質 9
1.1.7 建設工期 9
1.2 項目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9
1.3.可行性研究依據 10
1.3.1法律法規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6; 10
1.3.2 有關政策性依據文件 11
1.4可行性研究范圍 11
1.5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原則 11
1.6可行性研究結論 12
第二章 項目的背景與建設的必要性 13
2.1項目建設的背景 13
2.2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14
2.2.1項目的建設有利于減少廢舊電池對環境的污染 14
2.2.2 項目的建設有利于中國非可再生資源的再利用 15
2.2.3 項目的建設有利于規范廢舊電池回收行業的發展 15
2.3項目建設的可行性 16
第三章 市場分析 17
3.1 動力鋰電池的需求量和報廢量分析 17
3.2 廢棄動力鋰電池資源性潛在價值 19
3.3 廢棄動力電池環境問題與可持發展影響問題 21
第四章 產品工藝流程 23
4.1 產品方案的選擇 23
4.2 生產規模 23
4.3工藝技術方案的比較和選擇 23
4.3.1 國內外技術概況 23
1.動力電池的回收技術 23
4.3.2 幾種回收技術方案詮釋 24
1、干法回收技術 24
2、濕法回收技術 25
3.生物回收技術 25
4.3.3回收技術方案選擇 26
1、回收技術方案優劣勢分析 26
2、回收技術方案確定 26
4.4 項目工藝流概述 27
第五章建設條件分析和場址選擇 28
5.1、建設項目條件分析 28
5.1.1地理位置 28
5.1.2自然條件 28
5.1.3社會經濟條件 29
5.1.4基礎設施條件 30
1、交通 30
2、城市建設 33
5.2項目選址方案 34
5.2.1項目選址的原則 34
5.2.2選址方案的確定 34
第六章建設內容和規模 35
6.1確定方案的依據和原則 35
6.2項目工程主要建設內容 35
第七章項目工程技術方案 37
7.1 土建工程方案選擇 37
7.1.1工程方案選擇的基本要求 37
7.1.2方案設計依據 37
7.1.3土建工程設計方案 38
7.2設備安裝工程技術方案 38
7.2.1方案設計依據 38
7.2.2安裝工程設計方案的原則和要求 38
7.3.1總平面布置 38
7.3.2豎向布置 39
7.3.3管線綜合布置 39
7.3.4照明 40
7.3.5綠化布置 40
7.4、公用工程和輔助工程 41
7.4.1 供、配電 41
7.4.2給、排水 41
7.4.3廠內外運輸 41
第八章環保、消防、勞動安全與衛生 42
8.1設計依據和規范 42
8.2環境保護和消防 42
8.2.1環境質量標準 42
8.2.2污染物排放標準 42
8.3 環境環保投資 44
8.3.1環境保護機構及定員 44
8.3.2環境保護投資 45
8.4安全衛生 45
第九章項目節能與節水 46
9.1 編制依據 46
9.2 節能方案設計采用的具體標準 46
9.2.1節能 46
9.2.2節水 47
9.3 項目每年能耗指標 47
第十章項目的組織管理和實施進度 49
10.1項目的組織管理 49
10.2項目工程的質量管理 50
10.2.1工程質量保證措施 50
10.2.2主要履行單位的選擇 50
10.2.3施工期安全措施 50
10.3 項目建設管理機構 51
10.4 勞動定員與人員培訓 51
10.5 項目實施進度安排 52
10.5.1項目實施總體進度安排 52
10.5.2 項目一期工程具體安排 52
10.5.4資金投入計劃 53
第十一章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54
11.1 投資估算 54
11.1.1編制依據 54
11.1.2編制取價方法 54
11.1.3項目建設投資估算 54
11.2 資金籌措 57
第十二章財務評價 58
12.1 編制依據 58
12.2 收入測算 58
12.3 銷售稅金及附加 58
12.4銷售成本 59
12.4.1項目建成后外購原料估算 59
12.4.2 總成本核算 59
12.5 銷售利潤 59
12.6 財務評級靜態指標 60
1、投資利潤率:45.87% 60
12.7財務評價匯總 60
12.8 財務評價結論 61
第十三章工程招標管理 63
13.1編制依據 63
13.2概述 63
13.3 發包方式 63
13.4 招標組織形式 64
13.5招標方式 64
13.5.1公開招標 64
13.5.2邀請招標 65
第十四章結論與建議 66
14.1推薦方案的總體描述 66
14.2研究結論 66
14.2.1 總體結論: 66
14.2.2 項目背景與可行性結論 66
14.2.3 市場結論概述 67
14.2.4 選址結論概述 67
14.2.5 項目土建工程結論概述 67
14.2.6 節能環保評價 68
14.2.7 財務評價 68
14.3建議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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