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醫養結合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民政部、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印發《關于促進醫養結合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促進醫養結合”。近年來,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扎實推進醫養結合發展,醫養結合政策措施不斷完善,服務供給不斷擴大,服務質量逐步提升。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更好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養老需求,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指導意見》。
二、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圍繞促進醫養結合服務高質量發展的主題,從四個方面作出具體部署:一是加強質量管理。要求醫養結合機構樹立質量第一意識,強化質量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全面落實診療規范和行業標準。將養老機構醫療衛生服務納入質量安全管理體系,鼓勵將符合條件的醫養結合機構納入緊密型醫聯體統一管理。二是提升服務質效。推廣團隊服務模式,建立由執業(助理)醫師、注冊護士、康復治療人員等組成的服務團隊,提供綜合連續的健康服務。深化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議合作,加大醫保支持力度。發展居家社區服務,推進“互聯網+醫養結合”,發揮中醫藥優勢。三是強化隊伍建設。引導醫療、護理、醫養照護與管理等相關專業畢業生到醫養結合機構就業,支持退休醫務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工作。拓寬院校培養與機構培訓相結合的人才培養培訓路徑。四是保障服務安全。要求醫養結合機構健全醫療服務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好傳染病防控。各級衛生健康、民政部門分別對醫養結合機構中的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進行行業監管,醫保部門加強對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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